6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县*府副县长刘少亮,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畅的指示,县综治办组织巡防大队、电视台、公证处、电业、等配合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对高考考场周边一处违建进行了依法搬移。
据了解,该违章建筑位于巴彦县高级中学校门对侧,占地面积约12平方米,房主在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进行建设。为确保此次搬移工作顺利进行,县综治办制定了详细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
此次搬移行动,遏制了违法建筑行为,也保证了高考期间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洁安宁。
供
稿:程 铖
摄
影:王环宇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李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