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的轻率与*策的尴尬
早在2005年,湖北省*府就发文要求:各级**机关、宾馆、商场、高档娱乐场所,夏季空调室温应不低于26℃。三年来,尽管一些单位没有执行限温令,却没有开出一张罚单,规定成了一纸空文。(《武汉晨报》)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未见得是坏事,能源供应紧张是否能成为行*权力侵入公众私人生活空间的理由本来值得商榷。纵然能暂时置群己争论于脑后,规定本身的亲率也显而易见,一则要人性些考虑,同样是限温,对于人口不密集的**机关、写字楼、医院等公共建筑内的限温标准就应该与对人口密集、货物密集的商场、超市不一样,同样的温度,人口不密集之处与人口密集之处给人的感觉可是“里外两重天”;二则,即然是限温,就不能只限绝对温度而不限时间。无论需要与否,全天候将温度设定于26℃以上,与仅仅在需要时将温度设定于24℃、在不需要时及时关闭空调相比,哪一种行为更为浪费能源呢?而处罚对象,却偏偏只是后者。三年开不出一张罚单,再正常不过了。据探访结果显示,就执行限温令的实际情况而言,表现较差者主要是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是电表一转就要提高营运成本的地方,不惜提高营运成本去设定较低温度,主要与普通消费者的消费要求有关,一张张罚单开下来,经营者未见得不会因为节省了电费而偷笑,普通消费者却一定会感觉到不惬意,会对限温令发牢骚,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很难想像“认认真真开罚单”的结果终究会怎样。更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执行限温令时表现较好的湖北省省直**机关在总能耗上的表现相当不如人意,单位面积耗电量达普通民宅的3至4倍。更足以证明限温令的无奈。(《文汇报》)稳妥一点制定*策措施,是严格区分群己边界,严控公共财*的无谓支出,以指令、禁令针对公共服务机关,不仅要致力于细节管理,要求将限温令等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更要实行总能耗当量上的限制,问责突破限制的单位以及个人,以确保限制措施能落到实处;以指导性意见面向其它单位、个人,就不同温度在不同环境、不同场所、不同人口密集程度能够给予人的不同惬意程度发布指导性意见供单位、个人参考,接纳与否由单位、个人主动选择,但凡不是确有需要,恐怕不会有多少单位、个人非要与自己的荷包过意不去、非要拿自家电表飞转当好玩。务须明确的一点是:非到万不得己,任何一项*策措施,不能以降低公众生活的舒适程度为基础,否则,就是对发展方向的粉墨倒置,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任何一项*策措施,都关系到千千万万公众的切身利益,非经缜密研究,绝不可以亲率出台,更不能为了赶时髦而匆匆制定,不惜逾越了行*权力的边界。那样的话,虚耗行*成本,*策措施陷入无法落实的尴尬还要算是不太坏的结果,最可怕的是,真正强制执行了,反而会导致管理混乱,公众因此而受害。同样的例子,包括广州市建委于7月9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僵硬地规定温度达到多少就必须全天停工或者限制工作时间,出发点是好的,但想没有想到过,这样的规定,同时也剥夺了工人们的劳动机会呢?对于单位时间内报酬并不高的低端劳动者,劳动时间弥足珍贵。参考建筑行业约定俗成的行规,在城市管理上做适当调整,在研究、讨论、协商之后,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实行分段式管理,严禁在高温时段施工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同时,在不动用大型机械、不过分扰民的前提下为建筑工人们在同一天中凉爽些的早晚时间段施工“开绿灯”以确保其工作机会,效果可能会好很多。不参考现实国情,不努力寻求双赢,一味要求将僵硬规定的停工、限工温度降得更低,呼吁者们兴许是真心实意要帮助工人们,但最后结果,却可能正是这一种过于“书卷气”的真心实意,部分剥夺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变成了最锋利的伤人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