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
5月20日,我市召开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出台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副市长韦国文要求,针对我市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坚决完成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在2010年我市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600多人次,深入辖区500多家企业和排污现场,并对74家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1份,对5家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据统计,2010年,我市重金属排放企业共投入近2亿元专项资金整改排污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我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实际监测365天,优良天数362天,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韦国文在部署我市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时指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综合治理问题。同时要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钢铁企业运营监管,提高综合整治水平,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市发改委、工信委、安监局就相关情况向大会作了汇报。